教育中介机构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召开专家咨询会
探讨自费出国留学教育中介服务规范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促进教育服务业健康发展,加快自费出国留学教育培训与中介服务规范建设,维护出国留学服务机构(主要包括出国留学教育培训机构、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教育中介机构工作委员会秘书处于2007年11月2日召开专家咨询会,主要议题是研究制定《自费出国留学教育中介服务规范》。教育中介机构工作委员会会长王庆林主持会议,李海绩、李仁和、季明明、陈可淼、邵巍、郝铁生、周俊业等特邀专家和工作委员会领导以及秘书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25人参加了研讨。
2003年教育部有关部门就建立《自费出国留学教育中介服务规范》问题召集了专家研讨会,来自教育界、法律界、经济界的专家学者和教育中介机构代表对加快建立教育中介服务行业组织和行业规范形成了基本共识。2007年8月28日,教育中介机构工作委员会召开全国性的学术报告会,进一步探讨了教育中介服务规范建设的议题。本次专家咨询会,就是围绕如何推进和科学制定行业规范进行深入研讨。
王庆林会长指出:推进教育中介服务规范建设是工作委员会的重点工作,这是贯彻教育部领导在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他强调,建立《自费出国留学教育中介服务规范》,要求工作委员会在广泛调查分析和教育部有关部门前期大量工作的基础上,深入研究,科学论证,扎实推进。在听取了秘书处负责人对《自费出国留学教育中介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文本的调研起草过程介绍后,专家们指出,行业规范的对象范围要明确,内涵界限要清晰;要进一步理清规范与行业自律的关系,研究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质量评估和资质审批问题;规范要体现公正、公平,表达行业共同意愿。同时,专家们就“先行试点、逐步拓展”的工作设想提供了丰富的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了各位专家的意见后,王庆林会长提出,《自费出国留学教育中介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内容可分三个部分:一、总则;二、服务标准,包括各类型教育中介机构的服务标准;三、监管,包括年检年审、奖励和处罚措施。规范要本着维护教育中介机构和消费者权益的原则,突出重点,不需面面俱到,有步骤地开展工作。要重视工作委员会的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工作委员会的网络平台,网上公示《自费出国留学教育中介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吸纳工作委员会理事单位、会员、相关机构和消费者的意见,再进行修订,争取做到“大家立规,大家遵守”。最后,他诚挚地感谢特聘专家积极建言献策。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
教育中介机构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200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