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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留学教育示范基地”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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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留学教育示范基地”简

“阳光留学教育示范基地”简介

发布时间:2008-5-20    被阅览数: 次    来源:秘书处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中介机构工作委员会

 

“阳光留学教育示范基地”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中介机构工作委员会,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民政部审核注册登记(社证字第4778-3号)的全国教育中介服务行业唯一合法社团组织。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依据章程规定,工作委员会重点开展了自费出国留学服务行业规范建设。自20079月以来,工作委员会邀请了部分高层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领导、自费出国留学教育培训机构和教育中介服务机构的代表,多次座谈、交流研讨,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草拟了自费出国留学服务行业规范试行办法。实施行业服务规范,目的在于实现行业自律,进一步维护出国留学服务机构(主要包括教育中介服务机构、出国留学培训机构)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出国留学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实施行业服务规范,需要根据 “先行试点、逐步拓展”的原则,选取部分教育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行业服务标准示范建设,在对试点机构和服务运行过程以及绩效进行评估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自费出国留学教育中介服务规范》。

自费出国留学服务程序复杂,主要包括出国前的语言培训、留学申请、签证服务、境外留学服务、学历认证、回国服务等诸多环节和内容拓展。开展行业规范建设涉及面广,难度大,需要进行科学的论证和探索,试点工作显得尤其重要。工作委员会聘请一批长期在教育涉外领域工作的资深专家和法律专家,通过认真研究和论证评估,将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开展阳光留学教育示范工作。该学院注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注重面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不断完善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模式,办学理念、战略规划及发展定位符合工作委员会试点工作的设计要求,特别是该校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的建立,为开展自费出国留学教育试点工作提供了必要条件。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决定把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作为“阳光留学教育示范基地”。

“阳光留学教育示范基地”,就是通过系统设计,使得自费出国留学服务过程更加合法透明,服务合同更加公平公正,出国预科教育培训质量更高,信息咨询更加全面和对称,境外服务更加伸展,消费者更加放心和满意的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工程。这项阳光留学服务工程以“ 留学成才、为国服务”为宗旨,造就综合素质全面、语言水平较高的出国留学人员;同时,培养服务素质全面、服务资质较高的从业人员队伍。示范基地实行每生一卡一号,简称“阳光留学卡”,作为学生个人信息资源库。学生持卡可以在工作委员会网站查询自己的个人档案信息和留学情况。工作委员会联合国家有关教育涉外服务机构,实现阳光卡的功能拓展,包括:学习过程档案管理,境外服务和援助,回国学历认证,创业服务等。

通过示范和规范服务,使得广大青年学子出国留学省心,国外学习安心,回国工作放心。有关北京“阳光留学教育示范基地”情况,可查询专门网站:www.cnec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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